(三)体检
由县公开招聘小组组织已达成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该职位空缺并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以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意见、现实表现、就业推荐表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1、2008年以来(含2008年)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经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含选调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
2、2010年以来被县内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在读的非2013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0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11、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13、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14、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职位确认
报考“统一招聘”职位的考生,待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公开选择具体单位。一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dxrs.cn/)进行7个工作日的拟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原则上须在我县工作满五年。
六、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dxrs.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854-392604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4-3921024(县纪委)
附件:
1.《三都水族自治县2013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职位表》
2.《三都水族自治县2013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报名表》
3.《专业目录参考》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5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