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职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报省人社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3.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的行为;
4.截止2013年1月18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隐瞒有关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形。
(五)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校园网,遵义医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系统以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录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说明
(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学校人事处联系电话:0852-8609555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852-8609655
七、未尽事宜
由遵义医学院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
1.遵义医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2012年12月24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