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进行笔试的考生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3年2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应聘计生、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基础医学知识》;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均参加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考试。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县城所在地,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 上午9:00至11:00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专业测试)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本《简章》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工作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职位(含乡镇计保站专业技术职位)的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其他职位的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考生于2013年3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6日,具体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职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