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各区(县)县委组织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须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证(报考仅限“四项目”人员报考职位的须同时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服务时间证明);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须持乡(镇)党委的任命文件,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须持民政部门颁发的当选证,同时须出具本乡(镇)党委同意报考和任职时间证明。资格审查要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名确认。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各区(县)委组织部派专人负责,其余职位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时所持证明上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5、报名交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到交费处交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缴纳报名、考试费。只有报名交费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员各区(县)及时录入报考人员信息库中。各区(县)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加分照顾政策。本次招聘对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3年2月18日至2月20日(每天9:00—16:00)报名期间到报名地点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2月28日—3月1日(每天9:00—17:00)期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各区(县)所招聘职位的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各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地点由各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确定。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各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同一时间内组织实施。笔试实行百分制。
教师(教辅)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医务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其他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2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综合成绩(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各区(县)分步进行公布。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原则上按各招聘职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专业测试)考场当日面试(专业测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经本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进行公布。
面试(专业测试)由本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原则上要求在3月上旬完成。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成绩+加分)×6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40%。
八、体检
体检由各区(县)自行组织。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各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各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