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报考医疗卫生类职位为专业技能测试:以闭卷笔试方式测试考生报考岗位涉及的专业技能知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⑵报考教师类职位为说课: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考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成绩为满分100分。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4、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面试过程实行监督。
5、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县人社部门按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5个工作日(网址:http://rsld.yuqing.gov.cn)。公布内容包括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是否列入体检对象等。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成绩40%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体检必须在招考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招考领导小组应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在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由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人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落实本系统的考核(政审)工作。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核(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近三年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
(五)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七)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籍档案材料的人员(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为2013年7月31日);
(八)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政审)不合格人员被取消资格后,按照程序一次性递补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操作;递补人员再有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网址:http://rsld.yuqing.gov.cn),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考生选择单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后,须再次体检合格并提交学籍后档案方能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本招考方案由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4623388(人事部门)
0852—4623511(教育部门)
监督电话:0852—4706018(纪检部门)
附:余庆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16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