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确定拟调人员
根据考察组考察的情况及建议,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确定拟调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将拟调人员报告报分管副县长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纪律及相关要求
比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调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比选工作人员在办理调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比选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调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851-37229232、0851-37223421
监督电话:0851-37223142(中共关岭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岭自治县监察局)
附件:关岭自治县地方海事处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关岭自治县地方海事处
2017年3月14日
相关推荐:
【笔试备考课程】
【事业单位备考网络课程】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