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报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指定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9月1日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证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贵阳市2017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见附件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政策咨询及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市和各区(市、县)指定网站(见附件)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监督电话: 0851-86981332(贵阳市第三纪检监察组)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
1.贵阳市2017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2017年笔试参考范围.doc
3.各区市县指定网站网址及联系电话.xls
4.特困生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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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