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gzas.lss.gov.cn)、黄果树管委会门户网站(www.gzhgs.gov.cn)、黄果树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办和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星期一)至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早上9:00—12:00,下午2:00—6:00
3、报名地点:安顺市人才交流中心(安顺市中华东路东段35号)
4、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黄果树旅游区2017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岗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县(区)卫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同底正面照片4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
(2)报考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4)委托他人代报的,代报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区招聘办与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公开招聘条件、资格和相关规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于2017年8月31日-9月1日到黄果树旅游区工委政治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星期六)9:00-11:30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为闭卷考试,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实考考生平均成绩”及以上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办向社会公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专业测试笔试,按专业测试笔试成绩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市)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区招聘办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部署,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会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实施,并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区招聘办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天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