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5日(星期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镇宁自治县民族寄宿制中学。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2比例,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可以进入面试。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笔试考试,按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空缺岗位顺延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马厂镇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顺延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扶贫特岗人员,由马厂镇招聘领导小组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报酬待遇
每人每月报酬待遇28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统一缴纳。
十、其他事宜及招聘咨询电话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马厂镇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联系人:马厂镇党政办黄炜;招聘咨询电话: 0851—36723019 、13668532417
附件 :
1.马厂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扶贫特岗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马厂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扶贫特岗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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