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聘用审批
按照《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县,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公务员的,须经组织同意报考。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将发布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长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五、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长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6822193(长顺县人社局干部股)
0854-6824713(长顺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854-6822576(长顺县监察局)
附件:附件1:职位表.xls
附件2:长顺县2017年公开招聘县政府办应急服务保障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及实施规则.doc
附件4:长顺县2017年公开招聘县政府办应急保障服务中心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长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