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
根据招聘(引进)职位情况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试教(说课)、现场评审等形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各类别招聘工作组报名工作结束后,三日内在指定官网公告考试有关信息,考生应该按照公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对未按时到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考硕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层次职位或“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职位的人员,不设开考比例数,采取现场评审(即报即评)等方式进行考试。
(二)报考急需紧缺专业本科层次职位的人员,招聘(引进)职位数与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实际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职位,由“县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调减(取消)或开考。
综合类、卫生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考试;
教育类采取试教(说课)等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的具体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公告。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系应届毕业生的,根据需要可与招聘单位、毕业院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书”),该协议书由考生自备;系往届毕业生的,根据需要可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书》。
八、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合格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职位人数等额(1: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另作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做出体检结论(体检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在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中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自动放弃或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才办”统一组织,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本次招聘(引进)体检合格人员。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在职人员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不符合本次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拟聘用人员,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三)考察时,没有提供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在规定时间前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四)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时未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属于隐瞒其身份骗取应聘资格的;
(五)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六)经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才办”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报聘用审批表、考察情况表并附相关考察材料,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审批,并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含员额制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十一、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引进)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招聘(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