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检
体检时间:2018年7月18日
参加体检人员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县(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办法与第一阶段相同)。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且体检均合格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报考者录取后在7月27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到报考县(市)与"特岗计划"县(市)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县(市)教育局须于7月31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政治处。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毕业生),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州统一组织、县(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县(市)教育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各县(市)教育局发给《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特岗计划"实施县(市)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招聘县(市)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细则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和"黔南教育网",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服务电话:
王老师18685056356 何老师17685308117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3021
黔南州教育局政治处:0854-8510119、8280305
福泉市教育局政工股:0854-2226514
瓮安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科:0854-2778567
龙里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5638345
独山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3221399
平塘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7225980
三都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3923185
惠水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6280232
长顺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6826390
罗甸县教育局人事股:0854-7619639
荔波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3614831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州、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和州、县教育局投诉。
附表:附件1贵州省2018年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结合实施推荐人员名单.pdf
附件2黔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xlsx
附件3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xls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