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工作由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委的监督。
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必须在考察期间提交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档案从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提交),逾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2018届毕业生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2、符合本方案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过考试、体检等程序,且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发现聘前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被聘用人员应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人员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新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初聘培训。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被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享受我县高层次人才待遇)。
十、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二、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平塘金盆网(http://www.ptjp.gov.cn/)、平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pt.gov.cn/)上公布的相关引进信息。网站公布的引进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进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引进方案解释权属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
十四、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7228186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7084996
附件
1.平塘县2018年度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位计划表
2.平塘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
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