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研究生的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招聘本科的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中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研究决定,对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壹佰元。
(三)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止。地点: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
(2)笔试时间及地点:
(a)时间:2018年10月 (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b)地点:见准考证。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官网公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官网上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或未完成所有面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官网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1) 非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 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官网上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