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尾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资格复审时还未获得毕业证书的2019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仅报考“限户籍职位”考生提供)、生源证明原件1份(仅报考“限生源职位”考生提供),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相应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资料:
1.“基层项目服务人员”还须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县“引导办”或“项目办”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需经办人员签名盖章。
2.村干部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连续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证明、推荐材料(含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材料、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文件),报考资格条件及任职证明须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或民政局签署情况属实和同意报考的意见。
3.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生源或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县教育局或县人武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随军家属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部队出具的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办理了随军手续证明原件1份和县人武部签署情况属实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招聘办”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审查人须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县招聘办”(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面试及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方式
面试人员为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二)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笔试成绩(含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60分(含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各职位考生考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2019年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结束后将考察材料送“县招聘办”。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职考生考察要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本《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9年12月31日之前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二、聘用审批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4份)、相关考察材料,经“县招聘办”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一律不得交流出县外和辞职,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须按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三)本《简章》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6-8223374(沿河自治县人社局事管股)
监督电话:
0856-8221674(沿河自治县纪委县监委)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56-5234300(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附件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