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考生改报申请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9:00至8月22日16:00。
2.截止2019年8月21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2019年8月22日14: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负责资格初审人员在2019年8月22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贵阳市人才市场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6:00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2019届贫困毕业生可免收考务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考务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需提供《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9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贵阳市白云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届贫困毕业生免除考务费申请表》(附件2,考生可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打印)。
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时间:8月23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地点:贵阳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科(贵阳市白云区七一路行政中心二期人社局407室)。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按实际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但参考人员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见后。
《岗位一览表》未标明“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8月24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9月18日9:00至9月21日9: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须具有条形码标识)。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21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以下比例确定并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上公布。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设置开考比例”且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达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若有要求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注明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是否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并在贵阳市白云区聘用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复审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复审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交所属社区党委出具的工作证明和推荐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居委会人员”岗位的,须提交“两委”成员任职文件、社区(镇)党委出具的居委会工作证明和推荐材料。
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百分制)、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若两项成绩同时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后,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布置,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写出情况报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招聘单位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851-84616750(区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4616505(白云区纪委监委)
网上报名、缴费等技术咨询电话:0851-85287356、85280358
(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和“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以下网站:“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
附件1:贵阳市白云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定).xlsx
附件2:贵阳市白云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届贫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xls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