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专业科目:报考附件3(5%人才储备计划)的考生考《相关专业测试》,其他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以上所有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所有考生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2.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2)“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报考非特设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特设岗位的不加分。
(3)烈士、因公牺牲的警察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4)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以单项最高加分计算,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考生在报名中要认真如实填写加分项目,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7日。
(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有一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9年9月20日起,在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按照《简章》明确的具体条件进行审查,地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资格审查入闱人员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办公室(地区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2)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委基层办出具的相关证明;
(3) “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的配偶须提供单位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地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开具的相关证明;
(5)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须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6)和田现役军人的配偶报考,须提供现役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
(7)和田地区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及配偶,须提供单位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和地、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由组织部牵头赴内地高校招录的优秀毕业生配偶报考,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组织部公务员科出具的相关证明。
(9)和田统一赴内地招募的临聘教师,需提供单位证明和县市教育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10)社区临时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组织或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
(11)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证。
(1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和地区残联出具的相关证明。
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公开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资格审查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组织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3.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23日-9月25日
4.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市昆仑路42号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按照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地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9月30日
地点:和田市昆仑路42号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面试要求。
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经过三次抽签后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费用40元。
5.总成绩计算。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5%人才储备岗位按《相关专业测试》、其他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评(公安系统职位)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评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安局共同组织。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2019年10月2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体检表。体检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当日前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月10日
体检费用:根据医院现行收费标准规定缴纳。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 2019年和田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逾期未交考察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时间:2019年10月15日-10月20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9年10月22日- 10月28日在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期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拟聘单位进行报到上岗,逾期未到岗的考生按照自行放弃处理。
(九)调剂
调剂工作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调剂按照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相同专业,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服从调剂、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体检人员按成绩排名列入调剂范围,调剂时间另行通知。
(十)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做好聘用合同认定工作。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聘用时间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4.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外地州考入和田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得跨地区调动。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情节较轻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本《简章》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903-2069240
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0903-7885335
监督电话:
地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0903-12388
附件1:2019年和田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2:公安系统职务报考说明
附件3:《2019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5%人才储备计划)》
附件4:《2019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5:《2019年和田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6:《2019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附件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公开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8:《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9:《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附件10:《人民警察招录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