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由各招录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12月下旬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以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其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深度贫困县面向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事业编制人员证明。
3.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亦可在考察阶段提交。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复审合格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及有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月10日至12日。面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本次公招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组织实施。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信用、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新录用的县(区)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在录用区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有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录用前需和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协议,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com.cn)上公告。
2.请报考者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是报考者分别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电话:0833—244264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3-2431510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 0833—2716438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0833—4603018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0833—5222513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0833—4512182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0833—2487564
附件:乐山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6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