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黔西南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7人体检
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须由县招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县招聘办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党管人才,凡进必审”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县招聘办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存在本《招聘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四)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人员。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编辑:huqiao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