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2011年第四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2人(3)
2011-10-17 12:21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贵州华图七、加分
本次招考中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㈠报名时,凡参加我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大(到村任职、高校见习生)服务期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加分幅度为:1年以上不足2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2年以上不足3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3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
㈡加分确认。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由本人向所在服务县(市、区)引导办申请,填写《毕节地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毕节地区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及毕节地区引导办审核批准。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
八、体检
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将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㈠公示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㈡聘用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工作。
凡选派到乡镇(或片区)工作的职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选择工作岗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6135(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4235090(黔西县监察局)
0857-4245211(人社局纪检组)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zqxrl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