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0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能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报名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计划、职位及方式
1、招聘计划:50名。
2、招聘职位:详见《望谟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一)。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招聘计划数予以调整,调整的职位计划数在笔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2年2月29日以前为望谟县户籍,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幼师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德良好,具有从事招考聘用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2009年以来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2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学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违法违纪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2012年8月 16日至2012年 8月 19日(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亲自前往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二)报名时需持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②毕业证书(2012年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考生提供的各种相关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生按要求填写《望谟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附件二)以下均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考生请于2012年8月23日—8月24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收费凭据,到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