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城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我县即将完成14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尽快解决新建和改扩建乡镇幼儿园教师缺额问题,保证已建幼儿园正常开班,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103名。为顺利完成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水城县公开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尔彬
副组长:李 勇 龚 茜
成员:张凌 车秀荣 高龙俊 赵琦
刘祖均 刘渡凯 漆龙 项丽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显珍、周真举二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编委办、卫生局、财政局、保密局等单位抽人组成。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县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公开制度。
三、招聘计划
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103名,其中:发耳镇中心幼儿园7名、盐井乡中心幼儿园4名、化乐乡中心幼儿园6名、米箩乡中心幼儿园5名、玉舍镇中心幼儿园7名、蟠龙镇中心幼儿园6名、都格乡中心幼儿园6名、保华乡中心幼儿园5名、南开乡中心幼儿园7名、鸡场乡中心幼儿园6名、花戛乡中心幼儿园5名、滥坝镇中心幼儿园7名、顺场乡中心幼儿园5名、龙场乡中心幼儿园5名、阿戛镇中心幼儿园5名、杨梅乡中心幼儿园4名、营盘乡中心幼儿园4名、金盆乡中心幼儿园5名、野钟乡中心幼儿园4名。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幼师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2、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师范院校、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教,能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必须有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6、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人员不能报考。
五、招聘程序
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才艺测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2012年12月20日在相关网站、报刊、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才艺测试)两部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月6日至1月10日。
报名地点: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费:每生100元。
报名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1)毕业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4)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5)所提供的证明交原件,证件验证原件后,交复印件各1份。
(6)若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1:3时,则按1:3的比例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
笔试地点:水城县第二小学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学科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理论知识。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无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专家封闭式统一命题、制卷、评卷。考务工作由招聘办公室负责。
笔试成绩于2013年1月14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综合才艺测试)
面试时间:2013年1月16日。
面试地点:水城县第二小学
面试方式为综合才艺测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测试,每个考生测试结束当场告知测试成绩,测试成绩和总成绩于2013年1月18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末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均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决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2013年1月19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2013年1月21日
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顶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果于2013年1月23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在公示期间可申请到上一级医院复查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时,不再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2013年1月24日至2013年1月31日,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也不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2013年2月4日至2013年2月10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示。
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违纪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相关档案资料。
有下列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正在立案侦查人员。
3、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人员,报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根据总成绩排名选择岗位(高分先选),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的人事纪律监督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纪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
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0858-8935678
水城县教育局人 事 股:0858-6664746
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水城县教育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