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遴选考调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人才,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遴选职位:
01号职位:县委办公室公务员岗位5名;
02号职位:县委办公室事业人员岗位4名;
03号职位: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员岗位3名;
04号职位:县政府办公室事业人员岗位10名;
05号职位:县政协办公室公务员岗位1名;
06号职位:县政协办公室事业人员岗位1名;
07号职位: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岗位2名;
08号职位:县委组织部事业人员岗位6名;
三、遴选范围:兴仁县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加省级组织公开招考的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有协作能力。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9日后出生);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3月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报考人员不受县原招考调动规定年限限制。
5、身体健康;
6、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口头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敬业精神好。
2、公务员遴选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正式公务员身份(含参加省级组织公开招考的参公人员)。
3、实行择岗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五、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本方案,同时在“锦绣兴仁”网站、兴仁电视台、《兴仁报》上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7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