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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
1.概念及构成要件
指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因其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而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1)须有饲养动物的加害行为。
首先,加害动物必须为饲养动物。其次,饲养动物为加害,必须是指基于动物的
本能,而非受人的驱使。
(2)须有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
(3)须饲养动物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责任承担: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
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
任。(无过错责任)
3.类型:
(1)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3)动物园动物致害责任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
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过错推定)
(4)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
人承担侵权责任。
(5)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
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
人追偿。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