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县城扩容建设进度加快,入住县城的居民及适龄少年儿童大量增加,浙大小学学生人数急剧增加,师资数量严重不足及部分学科教师紧缺。为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拟在全县教育系统考调16名教师充实到浙大小学。现结合该校编制及学科需求等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调学科人数
考调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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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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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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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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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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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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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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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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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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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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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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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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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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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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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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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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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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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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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考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立足县情,优化配置师资的原则;
(四)坚持有利于调动全县教师积极性,坚持终身学习的原则;
(五)坚持“空岗聘任,薪随岗变”的原则。
三、公开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本县在职在岗教师(不含特岗教师)。
(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受处分期间不具备考调资格。
2、2010、2011、201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语文、数学学科岗位的教师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教龄5年及以上,现仍在小学教学岗位上,且在2010~2011、2011~2012、2012~2013三个学年中,至少有1~2学年的教育教学成绩在本单位同级同类同学科中排名二分之一及以上,教育教学成绩所考察的学科与考调学科一致。
4、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五类紧缺学科岗位的教师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教龄1年及以上,现仍在小学教学岗位上,报考学科岗位应与任教学科岗位一致。报考英语学科岗位的教师在2010~2011、2011~2012、2012~2013三个学年中,至少有1~2学年的教育教学成绩在本单位同级同类同学科中排名二分之一及以上,教育教学成绩所考察的学科与考调学科一致。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学科岗位的教师在2010~2012三年中,至少有1~2年的绩效考核等次在本单位排名二分之一及以上。
5、九年制学校教师报考时不受任教学段限制,但教育教学成绩所考察的学科与考调学科一致。
6、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7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7、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已全面建立,考调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应根据浙大小学的岗位情况进行确定。若浙大小学相应岗位有空缺,则按相关文件要求竞聘;若浙大小学相应岗位无空缺,则聘任到低等级空缺岗位。
报考人员的相应证件和报考资格由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审查,出具证明。若弄虚作假,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违规报考教师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得评优评先。
四、公开考调办法
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五、公开考调程序及要求
本次考调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一)发布公告;(二)报名及资格审查;(三)奖励加分;(四)考试;(五)考核;(六)公示;(七)办理调动手续。
(一)发布公告
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就考调学科、考调条件及办法、考调程序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13年8月9日~ 15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分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奖励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浙大小学教师报名表(网上下载)、考试考务费200元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教育管理干部由相应的任命单位审查批准签署意见方可报考。考调学科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必须达1:3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时,则对该学科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取消或按比例调整该学科岗位考调计划数。该学科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考调计划取消而已报名人员不愿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学科岗位的,可凭收费依据退还考试考务费。
2、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6日—8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4、报名公示:2013年8月18日公示报名人员情况。
5、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湄潭县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至考调的全过程,被举报违反考调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将随时取消考调资格。
(三)奖励加分
在2010 ~ 2011、2011 ~ 2012、2012 ~ 2013三个学年中,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加5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加3分;获得市级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加2分;获得县级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加1分。所有获得荣誉称号或表彰的须为各级党委、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须有人事部门参与)行文表彰。奖励加分计入总成绩,按次数累计计算,最高不能超过5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记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进入考核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面试,确定名次进入考核。
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 奖励加分。
1、考试形式及内容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考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工作结束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按报考岗位计划1: 3的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为说课,内容为考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及师德师风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考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工作结束后次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奖励加分和总成绩。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13年8月21日上午9:00开始
3、考试地点
笔试、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18日下午16:00—18:00。
5、领取准考证地点: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五)考核
根据考调岗位计划名额和总成绩(6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湄潭县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及考核结果,由湄潭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考调聘用人员,并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考调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考调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按教师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坚持“空岗聘任,薪随岗变”的原则,兑现相关的工资待遇。考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浙大小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调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调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湄潭县2013年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冉友敏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王仁江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 剑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贵方 县监察局局长
潘应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程升国 县编委办主任
陈守东 县保密局局长
王家岭 第二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刘明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曾应庆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汪 忠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曹学良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姜咏梅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教育股股长
李易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科技局,由刘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咏梅、李易觉二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0852—4229221(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教育股)。
七、工作监督
考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在考调工作中发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举报电话:0852—4221073(县纪委、监察局)
0852—4222410(县第二纪工委)
0852—4220926(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监察室)
八、本简章由湄潭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浙大小学教师报名表.xls
湄潭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9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