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黔西县委、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县发〔2010〕10号)和《黔西县教师流动管理办法(试行)》(县通字〔2012〕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人民政府1号文件《关于实施教育“9+3”计划的意见》,黔西县中等职业学校被列为“9+3”计划中职“百校大战”第一批项目学校,必须完成2013年毕节市下达专业教师的补充任务。目前,黔西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大多都是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和双师型教师严重不足,经县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黔西县乡镇学校考调部分在编的专业教师补充黔西职中师资。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西县中等职业学校考调专业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政审、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计划考调10名教师,其中计算机专业教师3名(要求有计算机维修维护技术),应用心里学专业教师2人(要求适合心理健康教育),美术教育专业教师1人(要求适合学前美术的教学),体育专业教师2人(要求懂得形体、健美、舞蹈的教学),音乐专业教师2人(要求能运用健盘教学)。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计划表。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㈠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身体健康。
㈡黔西县在编乡镇教师且任教5年及以上(200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㈢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㈣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
㈤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要求。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㈠现离职进修教师学习期在2013年7月未满的不得报考。
㈡离职进修教师扣减学习时间后教龄不满5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14日。
㈡报名地点:黔西县教育局人事股。
㈢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简章》,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并打印,同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考调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考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3.教育局行文聘用到民办中学的公办教师,在2013年7月聘用期已满的,凭民办学校的解聘依据及原单位领导签字报考。
4.报名时,必须签字承诺“重新参加新单位的设岗考调(含待岗,下调各级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等)。
㈣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8月15日下午,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黔西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科目:按所报专业进行文化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黔西职中。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笔试和面试考场。
取消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考生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㈠面试采用专业概述、教学准备、答辩的方法进行。其中体育专业与音乐专业加表演面试。总分为100分。
各考调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统一根据考调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8月21日。
面试考生按所抽时间提前1小时到面试地点抽签面试。
面试地点:黔西职中。
面试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㈡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末尾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核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考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考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考调建议意见。
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考调单位报经县考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调配
㈠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考调人员,由考调办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不符合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考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考调。
㈡调配
考调教师到考调学校试用一学期后,由考调学校提供工作鉴定和使用意见,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正式行文调配,考调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调手续。
考调人员的岗位拟聘到调入学校重新参加竞聘上岗,其工资待遇按照新聘任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㈠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1930(黔西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7-4235090(黔西县监察局)
0857-4245211(人社局纪检组)
0857-4243274(教育局纪检组)
㈡在考调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㈢本《简章》解释权属黔西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办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均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zqxrl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㈣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考调办另行通知。
附:
1.职位计划表
2.报名表
黔西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
关注贵州华图教育官方微博获第一手资讯:weibo.com/guizhouht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