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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5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45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万山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截止2013年10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6日。
2、报名地点: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将予以调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
5、报名及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派员进驻现场报名点负责具体报名事宜。报名程序如下:
1、考生填写《铜仁市万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报名表》,交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对经资格初审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考生凭用人单位初审后的报名资料到资格审查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到缴费处缴费。只有缴费完毕,才视为报名成功。
3、缴费凭证是考试领取笔试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考生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职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职位。改报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和职位一览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6、《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3年12月5日—12月6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7、《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者,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按“0”分计算。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一科,考试范围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7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