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试行)》(遵府发〔2013〕15号)精神,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市城市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测试、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维护治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1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见具体岗位要求。
4.报考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部队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5.熟悉城市管理相关知识,拥有良好的与人沟通的技巧,能熟练掌握和使用计算机及其他现代化日常办公设备,吃苦耐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职人员,没有在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遵义市城市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地点:红花岗区白沙路口1号)。联系电话:0852—8221691。
4.报名所需资料: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且提供在工作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遵义市城市管理局201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遵义市城市管理局201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市城市管理局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考者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6.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同时缴纳100元报名费和考务费。未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3:1但超过1:1的,该岗位招聘人数不调减;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1:1的,市城市管理局在报名结束后要对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书面向市城市管理局申请退费。
7.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程序、时间及内容
采取笔试和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40%、面试60%)。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市第四纪工委和市人社局的监督下,由遵义市城市管理局招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考试(闭卷)、阅卷等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下午15:30—18:00。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内容为城市管理相关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
面试时间:12月27日上午9点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第四纪工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面试过程实施监督。
(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
(一)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考办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城管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或举报一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四)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招聘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备案。
2.相同岗位的报考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市城管局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试行)》(遵府发[2013]15号)的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人社局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局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市城市管理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咨询电话:0852—8221691(市城市管理局)
监督电话:0852—8981620(市纪委第四纪工委)
0852—8662655(市人社局)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12月2日
附件:
附件1.遵义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岗位一览表.xls(暂无)
2、遵义市城市管理局201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xls(暂无)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