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残联党组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招聘公益性岗位残疾人专职协管员两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成立市残联残疾人乡镇专职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明照(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高卫(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黄梅(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成 员:官芳(市残联办公室负责人)
肖维(市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所负责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店镇、流长乡公益性岗位残疾人专职协管员各一名。
三、招聘条件
清镇市范围内的就业困难对象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持有清镇市户籍,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 18周岁至45周岁的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亲属。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简单操作电脑,文字处理及办公室勤杂。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8月18日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现场报名。
五、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份、一寸免冠照片3张。
六、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七、录用程序
面试(2016年8月19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市残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面试,经面试合格后确定录用人选。
八、工资待遇
月工资1600元,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自行承担)。
联 系 人:肖维
咨询电话:15519112995
清镇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8月16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