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地点
三都水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854-4811766。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标准相一张,并填写报名信息表。
四、考试
本次招考协勤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应学历内的应知应会法律常识和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职位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和面试对象,对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职位按比例予以取消。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立定跳远。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
(三)面试。由我局统一组织进行。
各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各项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
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并列同时录用。
五、体检与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名额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束后,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计生政策等。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拟定初步聘用人员名单,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正式聘用,确定聘用的由三都县森林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聘用的付给当月工资。
七、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县森林公安局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
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工资由县财政保障,月工资2500元。由县森林公安局发放制式协勤(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人身意外保险。
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都水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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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