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管理,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石阡”,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石阡县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视频巡查辅警。为认真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视频巡查辅警属性
视频巡查辅警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属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县公安局视频巡查工作,按临时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名额及条件
视频巡查辅警20名(男14名,女6名)。
(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公安视频巡查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石阡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文化;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特别专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专业不限。政法公安院校或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身高:男性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拘留、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流氓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与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曾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视频巡查辅警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11月3日,共2天。
2、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所需资料: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及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含电子版)。
4、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室干部人事股(石阡县佛顶山北路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四楼);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