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调动
选岗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原单位坚守岗位,学期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选岗教师任教学校和所属教育管理中心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函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考调人员到调入学校重新参加新单位岗位聘任。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相关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1930(黔西县教育局人事档案股)
0857-4246135(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4235090(黔西县监察局)
0857-4243274(黔西县教育局纪检组)
(二)在考调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黔西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办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如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间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报考教师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公布的考调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教师未关注网站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教师自负。
(四)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考调办另行通知。
黔西县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7 日
附件:1.黔西县2017年城区相关学校考调教师报名表.xls
2.黔西县2017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职位计划表.xls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