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考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9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书或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录取和签约工作于7月27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26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集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市教育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在开阳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县教育局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按本招聘实施细则及时补录。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和特岗三年聘期。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或特岗三年聘期中,如发现有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或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和开阳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465
贵州教育网:0851-85941950
贵阳市教育局人事处:0851-87989391
开阳县教育局人事科:0851-87220021
七、监督投诉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5282945;
贵阳市第三纪检监察工作组投诉电话:0851-86981332;
开阳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7221354。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开阳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阳县教育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开阳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表:1.开阳县2017
2.开阳县教育局 开阳县财政局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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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