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潮乡大队执法辅助人员招聘方案
贵安新区湖潮乡位于贵安新区城市核心区,随着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心城区初步形成。为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处置能力,充实综合行政执法队辅助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采取合同制用工方式,招录人员由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潮乡大队统一管理和使用。本次共招聘执法辅助人员8人,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4.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5.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或强制措施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在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7.其他不宜从事执法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执法辅助人员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贵安新区湖潮乡人民政府,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8日。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户口本、本人近期免冠2寸白底正面证件照片四张、学历证书及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并现场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二)综合能力测试及面试
考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60%+面试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前,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应聘人员参加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和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余证件或证明无效。
1.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要内容以相关法律知识为主。
2.面试
从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确定的面试人员中末位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评判。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应聘人员自行实施,在具有体检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规定期限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未能按时提供体检报告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或强制措施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在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7.不符合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的;
9.其他不宜从事执法岗位工作的情形。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