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应聘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没有因不良言行而受过纪律或法律处理记录;
5.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名额:20人。
(二)岗位要求:
1、办公室文职人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中文、法学或计算机等文科专业优先;
(2)服从组织分配,有大局意识,文字功底强和组织协调能力;
(3)熟悉办公室业务并熟练掌握office办公系统操作。
2、业务科室工作人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中文、法学或计算机等文科专业优先;
(2)有一定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3)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2)有一定写作能力、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三、工资待遇
1.派遣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到本单位工作,排遣人员需服从我局的规章制度,由派遣单位为派遣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和发放报酬。
2.试用期3个月。
3.试用期后的工资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3800余元/月,年终进行考核后按工作实际情况给予考核奖。单位为派遣人员提供早、中工作餐。
4.作息时间原则按现行国家规定执行。
四、招聘形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7 月 3 日9:00至 7月 10 日17:00时止。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请下载报名表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过邮件的方式提交,邮箱:531400842@qq.com报名。邮箱投档的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应聘,如“张三+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应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资格审核
凡在网上进行报名人员在 7 月18 日 17:00时前接到电话通知的,即表示通过初审,请按通知时间到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面谈。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带报名表、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须带齐招聘职位报名表上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名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察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对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面谈后确定人员进入下一环节,面谈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
(四)聘用
被派遣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到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工作。
五、其他说明
本简章由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5293278
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朝钢路1号云关冷链市场b栋8楼(南明区残疾人联合会楼上)
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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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