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名次并列的,有所报考职位相关工作经历或中共党员优先;依然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遵义市城乡规划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遵义市城乡规划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察组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遵义市城乡规划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遵义市城乡规划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规划局按照劳动合同制工勤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三)管理。
聘用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及《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八、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其他通知事项将在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遵义人社”、“遵义找工作”、微信公众号上提供成绩查询。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九、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城乡规划局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1-28250595 (遵义市城乡规划局)
0851-23163887 (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1-27673197 (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0851-28981620(遵义市纪委第四纪工委)
附件:报名表 .xls
遵义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11月3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