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松桃苗族自治县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维护辖区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辅助人员20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辅助人员20名,其中:消防文员4名,后勤辅助人员2名,专职消防人员14名。具体招聘对象、人数及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大队公开招聘消防辅助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退伍军人。后勤辅助人员岗位学历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服从岗位调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消防文员及专职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后勤人员有6个月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或具有二级以上厨师资格证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消防专职人员身高165cm及以上,有消防技能及工作经验6个月及以上的可放宽到160cm及以上;消防文员及后勤人员身高不限。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
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情形的。
四、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松桃网(www.stw.gov.cn)上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1月30日;
3、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二楼参谋办公室)。松桃县蓼皋镇花鼓大道。联系人:李参谋;联系电话:0856—2833779、13765660211。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同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材料资格审查:报名表、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个月内身体检查报告一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4张。另:
(1)有后勤工作6个月及以上的经验需提供原从事工作单位证明,具有国家二级厨师的需提供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加分或免试条件。
有消防救援技能或从事消防工作6个月及以上经验的在综合成绩中加10分(须提供原从事消防工作单位的证明);拥有国家二级以上厨师资格证的经实际操作合格后在综合成绩中加10分。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