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各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笔试按招聘岗位分类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进行积分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核)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组织考察(考核)。
2.在考察(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考核)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现役军人及未毕业(2019届及以后毕业)的在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过“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隐瞒有关情况的;
(6)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察考核,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2018年8月30日前未能按要求提供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需全部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