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作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六、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一)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雷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雷山县人民医院宁波医技楼四楼)。
报考人员可从雷山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雷山县人民医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补充招聘临床医生备案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或直接到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至31日(周末照常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费:每人100元人民币,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4.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错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5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报名表》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通过相关资格考试但未发放证书的,须提供认证机构的有效证明)。
5.县外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条件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考试方式
(一)考试的方式采取专业测试、面试、笔试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按先专业测试、后面试、再笔试的顺序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1以上(不含1:1)比例的,采取专业测试、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面试和笔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1以内(含1:1)的只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