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此次公开招聘,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均可进行现场报名参与应聘(第一次已经招聘到位的职位第二次、第三次不再进行招聘;第一次、第二次已经招聘到位的职位不再进行第三次招聘)。各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需同步完成现场报名、面试(面谈)、签订就业协议3个环节的工作事项。
第一次:2月23日-24日(上午8:30-下午17:00)
第二次:3月20日-21日(上午8:30-下午17:00)
第三次:4月3日-4日(上午8:3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
此次招聘采取遵义城区现场招聘和组织小分队进校园设点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遵义城区现场招聘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路625号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大厅(面试和签订就业协议地点:市场大楼相关会议室或办公室)。
小分队进校园设点招聘地点:各招聘单位根据网上预报名的情况,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自行确定拟赴招聘的高校(地点)及其具体位置,并提前通知已经网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作好相应准备。
3.报名要求
在报名期间和相应的报名地点,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需带上身份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条件资料(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相应业绩材料(获奖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招聘单位收复印件),以及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完善《遵义市市属国有企业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后进行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应聘人员,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职位表上的要求,在报名时当场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其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具备进入面试(面谈)环节资格。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对象为现场报名且通过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已经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同样需要进行现场报名,没有在网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同样可以在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由于针对的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简化程序招聘(不限考试形式、不限开考比例)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直接通过面试(非结构化)成绩在8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到低确定职位签订就业协议人选,面试成绩没有达到8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每个职位面试专家须为5—7人,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安排相关专家或者领导人员组成。面试时重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准、业务工作技能、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人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全面了解考生在智商情商、显能潜能、能力态度等方面的情况。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 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当场组织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在80分以上成绩人员中由高到低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往届毕业生可以提前)即可向招聘单位申请按程序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就业之前不得再另报其他单位,否则根据就业协议明确的事项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应聘人员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