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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都匀市面向14级都匀市政府订单班招聘事业单位45名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解析
2018年国家公务员笔试培训课程
Sm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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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匀市2018年面向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4级都匀市政府订单班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2014年《都匀市人民政府、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订单培训培养人才协议》内容,都匀市面向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4级都匀市政府订单班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共计划招聘4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4级已取得毕业证的都匀市政府订单班学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4级已取得毕业证的都匀市政府订单班学生;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确定后,通过“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uyun.gov.cn)发布招考简章。

      五、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 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办公室

      联系人:王可忠老师 联系电话:13086925588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都匀市2018年面向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4级都匀市政府订单班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式2份及电子版;

      2、《都匀市2018年面向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4级都匀市政府订单班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附件3);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

      4、本人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材料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出具的2014级都匀市政府与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订单班学生的证明;

      6、报考招聘职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由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是否予以调整或取消由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由市招聘办予以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改报职位的,给予退返报名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及改报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5月22日。

      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六、笔试

      笔试科目名称:《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5月25日(工作时间)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市招聘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网上进行公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 + 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体检必须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确定该职位的具体岗位。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选定后考生立即签名确认。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在市招聘办的组织下,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通过“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uyun.gov.cn)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由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招聘单位根据有关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鉴证机关备案。

      聘用人员在都匀市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乡镇新聘用人员在都匀市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8225668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8223164

      十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三、在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duyun.gov.cn)进行公布。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办研究确定。

      十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都匀市2018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都匀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都匀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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