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8年安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选拔聘用优秀人才,成立安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职位
详见附件1:《2018年安龙县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1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和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前按原计生政策规定执行);
6.2018年8月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不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安龙县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及考务费:100元/人。
(二)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毕业证书。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必须于2018年8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一寸免冠近期同底彩照5张;
4.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必须持由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诚信承诺书。
6.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的职位计划在笔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报名时,考生按照《招聘简章》填写《报名表》,然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县人社局公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