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有关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贵州省监察委员会、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委政法委支持配合监察机关案件工作办法(试行)>等的通知》,按照《贵州省监察机关留置场所设置及管理工作方案》,监委部门将在省、市(州)和县(市、区、特区)设置监委留置所(留置区),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监管、看护勤务等方面的工作。为切实保障留置场所安全、保障被留置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监委办案顺利开展,按照《中共赫章县委2019年第11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纪要》(〔2019〕第9号)、《中共赫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给公安局信息中心增加编制的通知》(赫机编〔2019〕1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调20名工作人员到赫章县公安局信息中心工作。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空编准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制定考调方案,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详见《赫章县公安局信息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考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对象
1.赫章县中小学股级及以下正式干部职工(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2.赫章县卫生健康系统股级及以下正式干部职工(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3.赫章县县直事业单位股级及以下正式干部职工[不含垂直管理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单位工作人员和县直单位委派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截止2019年6月30日具有3年及以上工龄(进入现工作单位时规定有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才能报考)。
4. 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详见《赫章县公安局信息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6.近三年年度考核无“不合格、基本合格”(教师报考的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
8.符合调动条件(对照赫县党发(2012)15号文件和赫组通(2012)72号有关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4.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5.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6.有过吸毒史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8.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9.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考核等次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
10.教师师德师风问题突出,近三年来被给予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11.有较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12.在招考(招聘)时规定有服务期,但截至2019年6月30日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1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4.属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5.不属于考调范围对象及其他有规定不能参加考调和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时间
2019年6月20日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hezhang.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由他人代报的,出现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报名地点: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报名要求。
按照方案和条件要求,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需使用A4纸张):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4)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需原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5)教师报考的还须提供经县教育科技局审核盖章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师德师风审查报告表复印件1份;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教师:乡镇学校由教管中心出具且经乡镇党委和县教育科技局同时同意并加盖其公章;县直学校由学校出具,县教育科技局同意并加盖公章。
卫生健康系统人员:乡镇卫生院的由原单位出具且经乡镇党委和县卫生健康局同时同意并加盖其公章;其它单位须由原单位出具并经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并加盖公章;
其它县直事业单位:须由原单位出具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成员:符合报告条件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成员的同意报考证明,按上述要求外还需县委组织部同意并加盖公章。
(7)报名表(内容除签字外均需机打)1份;
(8)报名信息采集表(只提供电子档)。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此次考调不设开考比限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整个考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参加考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本次考调工作资格审查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具体负责,报名工作人员按照本方案和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
(四)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