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纳雍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纳改领〔2017〕2号)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332名在职在编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为做好本次考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城区中小学缺额情况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方案,按考调方案组织实施。
二、考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考调纳雍县城区中小学教师332人。其中:纳雍县第六中学131人、纳雍县思源实验学校 44人、纳雍县实验二小(恒大小学)74人、纳雍县第八小学83人。具体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县内在职在编教师(一中、四中、五中、职校、特校教师除外)。
(二)考调条件
1.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不限;
3.工作经历及要求:
(1)由乡镇学校考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须在调入学校服务满五年及以上(2013年9月及以前考调到城区学校工作);
(2)师范生和特岗教师服务须满六年及以上(2012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3)其他人员须在教师岗位上服务满五年及以上(2013年9月及以前聘用到教师岗位);
(4)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学历、专业及相关资格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若从事现任教学科连续三年以上(任报考学科教学时间从2016年7月前至2019年7月)或(2018-2019)学年度轮岗交流到城区学校教师在交流轮岗前连续两年任同一学科(任报考学科教学时间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的其他专业教师不受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限制,可报考任教专业学科;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若从事现任教学科连续三年以上(任报考学科教学时间从2016年7月前至2019年7月)或(2018-2019)学年度轮岗交流到城区学校教师在交流轮岗前连续两年任同一学科(任报考学科教学时间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的其他专业教师不受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限制,可报考任教专业学科;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不限;
(4)中学教师不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3.因师德师风问题,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4.经查实在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较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2018年9月以来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产假除外);
7.离职进修学习期未满的;
8.2016年、2017年、2018年城区学校考调进入选岗环节,放弃选岗的;
9.不在考调范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调的。
四、考调程序及步骤
(一)方案发布
《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19年7月10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纳雍县第五中学。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A4纸打印的《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各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若以从事现任教学科连续三年以上(任报考学科教学时间从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或(2018-2019)学年度轮岗交流到城区学校教师在交流轮岗前连续两年任同一学科(任报考学科教学时间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为报考条件的其他专业教师,必须提供原编制学校校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4.近期免冠1寸彩色(蓝底)照片4张;
5.报考人员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
(四)有关情形的处理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考调条件和《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及不能报考的有关规定及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考调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下午5点。
(五)笔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9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在纳雍县第五中学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占20%。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参加考调人员笔试成绩于2019年7月31日前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示。
(六)面试和考察
按照考调职位数1: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考察对象。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计划数末位并列的,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若并列人员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一并调用。
考察的主要内容:
1.查阅其个人档案资料,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
2.查阅学校考勤、教育教学管理等资料,走访学校领导、教师,核实其工作情况;
3.考察时要填写《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考察调动审批表》(附件3)、《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征求意见函》(附件4)。
通过考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证明)的考生,考察定为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考调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1.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经查实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考调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行文调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拟调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2.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纳雍县教育科技局将《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考察调动审批表》(附件3)、《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征求意见函》(附件4)、《增员审批表》及有关考察材料 ,统一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行文调动。
放弃调动者以及调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考调学校报到的,由纳雍县教育局科技局商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整到其他边远缺编学校工作,2019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调动后根据考调学校职称岗位空岗情况进行重新聘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调工作的具体事宜。
六、纪律监督
此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260号)规定,并主动接受县人大、县纪委监委及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报考人员隐瞒事实真相,提供的报考材料或填写信息不实,有意扰乱公开考调工作秩序,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个人作不诚信记录载入个人档案,并将违规事实提交纪委监委作严肃处理;若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57—3536723(纳雍县教育科技局人事管理股)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录用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七、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纳雍县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docx
2.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docx
3.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考察调动审批表.docx
4.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征求意见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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