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有效提升大型社区综合治理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调工作的通知》《贵州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选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贵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市委组织部批准,贵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人民警察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一)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花果园派出所选调人民警察20名,从事基层一线执法勤务工作。
(二)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渔安派出所选调人民警察10名,从事基层一线执法勤务工作。
(三)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世纪城派出所选调人民警察10名,从事基层一线执法勤务工作。
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贵阳市以外全国范围内公安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授予警衔的在职在编人民警察。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9日(资格复审时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9日(资格复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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