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考试难度越来越大,西方音乐史对浪漫主义以后的音乐流派开始涉及。考试中开始考察勋伯格、格罗菲等人及其作品、流派的对应关系。这是以往的考试准备当中,较少涉及。现在华图教师对新古典主义音乐知识进行相关的梳理,以备考生使用。
新古典主义的形成及其意义内涵
从字面意义上看,我们比较容易理解“新古典主义”与古曲主义有着某种紧密的联系。然而在这里,新古典主义中的“古典”二字的含义并不是很明确的。有的是指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的古典主义,即18世纪下半叶严格意义上的古典乐派;有的是指17世纪下半叶和18世纪上半叶,即音乐史上巴罗克时期的音乐,如巴赫、亨德尔、库普兰、维瓦尔弟、斯卡拉蒂、普塞尔等人的作品;甚至也有人把这个“古典”指向更为久远的音乐特征。总之新古典主义作曲家经常从他们的创作中汲取灵感,寻找自己要表现的材料。
从时间上看,新古典主义是20世纪上半叶,尤其是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一个重要流派。 一般来讲,1945年以前的现代音乐作曲家可以划分为两大个阵营。一个是以勋伯格为代表的十二音和表现主义,另一个是以斯特拉文斯基为代表的新古典主义(虽然斯特拉文斯基本人曾经是表现主义的追随者)。但实际上,后一个阵营的人数要多得多。很多作曲家的创作与新古典主义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从美学特征上来看,新古典主义追求均衡、完美以及相对稳定。排斥过度的感情表现,追求理性、内省、适度和普遍的感情,反对过度的主观意识。这其实是在反抗浪漫主义音乐的美学观;浪漫主义特征的音乐太注重音乐的个性化表现,以至于会出现肖邦、李斯特、瓦格纳等截然不同的乐风。而新古典主义倡导理性的音乐观。
最后,华图教师预祝广大考生乘华图翅膀,圆教师梦想!
(编辑:fengxue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