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法官助理的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法官助理(13名)。
主要职责:协助法官审判案件、在法官指导下草拟法律文书、办理与案件相关的诉讼事务。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法院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等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具有大学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资格的优先录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强制隔离戒毒等,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
2.曾经吸贩毒、参加过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开除(党籍、学籍)等处分的;
6.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证书、证明等原件的,或被吊销资格证的;
7、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8.有其他不适合在兴义市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员;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转正后1800元/月加五险加绩效考核工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地点:兴义市人民法院二楼大厅;
按要求规范填写好《兴义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登记表》,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法律资格证、2寸免冠照片2张等其他相关资料交兴义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审核。
五、录用
由兴义市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
按照报名顺序,从法学专业毕业取得国家法律专业考试A证、法学专业毕业取得国家法律专业考试C证、法学专业毕业的顺序择优录用。
六、政审及体检
提交兴义市人民法院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
七、聘用
经政审、体检合格的,由兴义市人民法院推荐到广东汉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兴义市人民法院工作。
录用人员名单将于2020年6月12日下午15时在兴义市人民法院大门公告栏内通知。应聘人员须按通知时间到法院报到。逾期视为放弃聘用。有放弃聘用的,由政治部从报名人员中择优递补。
本公告由兴义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兴义市人民法院地址:兴义市兴义大道(兴义烟厂隔壁)
联系电话:0859-3660205
兴义市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编辑:fengxue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