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和《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委编办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教师〔2020〕15号)要求,为做好兴仁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确保招聘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60名,其中国家级“特岗计划”教师40名,市级“特岗计划”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兴仁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表》(附件3)。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乡镇、定学校、定岗位)原则。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对边远乡镇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
(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有关要求,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和学前教育计划指标分设1名综合学科,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兴仁市教师队伍管理。聘任期内因特殊情况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须提前三个月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办理。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国家级“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针对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在上岗前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黔西南州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学科一致性或相近说明)。
5.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见附件3)。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件1中列举的学科。
(二)市级“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暂未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主要适用于2020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针对2017年及以前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在上岗前须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3.所学专业与学前教育专业一致或相近(参照黔西南州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学科一致性或相近说明)。
4.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5.户籍要求:兴仁市户籍(不包括义龙新区雨樟镇)。
6.年龄在30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7.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见附件3)。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件1中列举的学科。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签约-到岗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并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兴仁市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精准扶贫考生须提供县级扶贫办(移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证明材料。
(6)报考学前教育的考生,须提供户口薄或其他户籍证明材料。
(三)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2.笔试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按专业命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幼儿园教师(含综合学科精准扶贫考生)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小学综合学科精准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1日
2.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由市教育局党组拟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5。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市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在2020年8月31日前,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逾期不再办理。
签约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
签约地点:兴仁市教育局
3.合同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监督投诉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2.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相关资讯将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各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及兴仁市教育局公示栏上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并相互转告,因考生未阅读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考生自负。
4.业务咨询电话:0859-6212375(兴仁市教育局人事股)
5.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3297924424(陈老师)
6.特岗教师按政策接转为在编在册教师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服务年限内不予调动。
7.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兴仁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仁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1.黔西南州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学科一致性或相近说明
2.兴仁市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
3.兴仁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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