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黔教发〔2020〕36号)、《贵阳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操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招聘结合各校实际需要,按照学科结构,合理搭配。
(二)“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在我市乡镇农村小学(含村小、教学点)任教。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国家“特岗计划”小学教师40名,具体招聘情况见《清镇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指标分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4.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在上岗前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确定)。
6.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7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3.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4.其他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国家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公布《清镇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操作方案》及《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
2.资格审查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贵州省清镇市百花路13号)
3.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市招聘领导小组在招聘前必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岗位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2018、2019、2020年毕业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2017年及以前高校毕业,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考生诚信承诺书。
(四)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在贵阳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由清镇市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内容为:
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3日。
2.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及评分标准由市招聘领导小组拟定。
(六)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18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5。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市招聘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市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五、有关要求
(一)按照贵州省、贵阳市要求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被特岗教师招聘聘用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签定聘用合同时,必须取得学历毕业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被特岗教师招聘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清镇市“国家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六)招聘工作期间的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资格审查阶段:凡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并通过体温检测、贵州健康码检查、流行病学史询问和进行手消等合格后方可参加审查。
2.笔试、面试阶段:按照《清镇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笔试(面试)应对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执行,考生防控要求将在资格审查后,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及时关注,同时保持通讯畅通。
(七)咨询电话: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0851-82522296。
六、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贵阳市教育局、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贵阳市教育局、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操作方案》解释权属清镇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清镇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下载:清镇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清镇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