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中共三穗县委办公室三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若干规定>》(穗党办发〔2015〕18号)规定和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部分县直单位2020年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6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由中共三穗县委组织部、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详见《三穗县2020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三穗县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文笔街道、武笔街道除外)。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身份和条件。(不含自行聘用人员、聘用合同规定服务年限人员)。
报考行政(参公单位)岗位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才能报考;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在编、在职正式事业单位身份才能报考;若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书面承诺书。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具有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身份;
4、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职位的须在机关或参
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或符合登记条件,并在编在职的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计算乡镇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5、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或
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不含县市自行聘用干部),并在编在职的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计算乡镇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2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可视为考核合格);
8、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新录(聘)用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未具备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身份的;
6、未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
7、没有达到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
8、中共三穗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定干部调配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党办发〔2015〕18号)规定不得提出遴选调动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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